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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法院关工小组“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工作



作者: 发表时间:2018/6/7 18:19:00 浏览次数:


    近年来,旌阳区法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庭与关工小组积极联动协作,从转变审判理念入手,以审判抓保护,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作了大量工作。2017年初,旌阳区法院由省高院确立为成立全省首批试点的独立建制的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创新工作机制,在涉少案件及家事案件中尽最大努力保护青少年的权益,引导其健康成长,工作成效显著,现已成为当地具有广泛影响的青少年保护及法制教育工作品牌。

一、加强机构配置,建设专业化审判队伍

    机构方面,旌阳区法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庭系经编委批复成立独立建制的审判业务庭,负责专门审判与青少年权益密切关联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一审案件和家事纠纷民事一审案件;人员方面,选派熟悉家事审判业务、综合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心理学知识的法官担任家事法官,按照1:1:1的要求,配齐配强了3个审判团队。此外,区法院为我庭审判改革聘请了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的3名专家学者,为改革支招,并对从事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的干警进行专业知识、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培训。

二、彰显文化特色,打造柔性化审判环境

    按照“硬件体现软件、硬件体现理念”的思路,我庭建成了310余平方米的家事审判中心,营造柔性诉讼环境。中心设有居家客厅式家事法庭、“蓝天白云”为背景的圆桌式少年法庭、温馨家事调解室、诉调对接室、法律援助室、反家暴室、亲情修复室、心理疏导室等;座位牌上的原告和被告分别改称“男方”和“女方”,缓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在审判法庭、调解室等布置家庭教育字画,在家事审判区入口通道布置以“和”“孝”“礼”为主题的家风、家教文化墙,通过民俗典故、人伦道德传播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优秀传统文化。

三、转变审判理念,实现最大化权益保护

    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家庭息息相关,一个健全和谐的家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个破裂的家庭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甚至让其误入歧途。我庭在审理家事案件时,把未成年人保护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一方面,在审理家事案件时坚持家庭本位的裁判理念和诊断、修复、治疗的审判宗旨,在审判中找出家庭矛盾的根源,尽可能做调解修复工作,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即使是感情确已破裂且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我院仍将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并对可能严重影响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对父母双方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对子女今后的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如果家长无法做到,则依法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如果发现对未成年子女有遗弃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最大化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我院审理的旌阳区民政局申请撤销王某、刘某监护人资格一案系全省首例由民政局作为申请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撤销亲生父母监护权的案件,该案被评为2017年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凤凰网、华西都市报、等媒体先后聚焦报道该案。

四、创新工作措施,构建多维度审判机制

    按照改革要求,旌阳区法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庭与关工小组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将审判工作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结合。一是完善反家暴制度,依照《反家暴法》规定,根据《反家暴法》及最高院批复的规定,依法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起到了惩治和警示的作用;二是建立离婚案件冷静期制度,对一些感情破裂尚不确定、有缓和可能的离婚案件,创设冷静期制度,通过自我冷静考虑、法官积极引导,最终破镜重圆,重归于好,维护家庭健全和谐,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三是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注重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对案情简明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加快审理进度,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以高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强化社会联动,拓展多元化保护平台

    2017年4月,时任区委副书记、区关工委主任孙成斌召集了区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团委、关工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在我院召开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会,改革工作得到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作;同时,区委将少年和家事审判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和区重点项目。在各部门支持下,我院关工小组积极开展与各部门展开合作,一是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聘请了204名乡(镇)、村(社区)的妇女干部为家事调查员,发挥她们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在帮助法院查明家事案件事实的同时,也对有损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进行排查,目前已有6件案件经委托查明相关事实并据此作出裁判;二是建立家事调解员制度,聘请了202名人民调解员为家事调解员,借助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网络开展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工作,德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我院设立了调解工作室并派驻调解员,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维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目前已委托调解案件55件,其中25件达成协议并由我院出具调解书;三是建立心理疏导机制,聘任14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具有丰富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干预经验的心理疏导员,设置心理测试沙盘,对需要心理抚慰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准确查找矛盾的心理根源、抚平创伤;四是疏通法律援助通道,与区司法局和市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合作,在家事审判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室,给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四是落实合适成年人制度,对1件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拒绝到庭参加诉讼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邀请区关工委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参与诉讼,担任“临时家长”,代行法定代理人的部分权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7年以来,我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被区妇儿工委评为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单位并被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